税款
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的公共设施、公共服务的主要财源为税款,税款分为国税和地方税两种。国税包括所得税、法人税、教育税等,市、道等地方税包括购置税、登记税、市、郡等地方税包括居民税、财产税、汽车税等。外国人与韩国人一样都有纳税义务。法人税2005年基准适用税率为1亿元以下13%,1亿元以上25%。国内劳动者适用所得税为8~35%,税款按4级累积计算,外国劳动者所得税占总收入的17%,或总收入的30%免税后与国内劳动者适用相同税率,外国人从中择一。
税务所 | 所在地 | 主页 | 电话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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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州税务所 | 兴德区福台1洞 | d.nts.go.kr/cj/ | 043-230-9200 |
忠州税务所 | 忠州市城南洞 | d.nts.go.kr/cuj/ | 043-841-6200 |
堤川税务所 | 堤川花山洞 | d.nts.go.kr/jc/ | 043-649-6200 |
国民养老金
- 国民养老金是有收入时交纳保险费,在发生事故、身患残疾、身患疾病死亡等没有收入时向本人或家属支付养老金的制度。
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和国家负担的分摊额由国家统一负责管理。 - 居住在韩国的18岁以上、60岁以下的外国人必须交纳养老金。
- 到参加国民养老金的企业就职时应在公司参加保险。
- 地区参保人直接向国民养老金管理局的各分公司提出申请。
point国民养老金咨询处:国民养老金管理局主页 www.nps.or.kr,直拨电话13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