담당자정보
- 부서 : 보건정책과
- 문의전화 : 043-220-3144
居留目的
居留外国人的活动范围和韩国就业
- 外国人根据居留资格和居留期限居住在韩国,除了法律规定之外,不得进行政治活动。
- 想就业,必须持有居留资格,并在指定工作地点工作。想要变更指定工作地点
- 必须得到所属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的许可或到该事务所申报。
- 不能雇佣不具备就业资格的外国人,不能向不具备就业资格的外国人介绍工作,或劝说雇主雇佣不具备就业资格的外国人。
- 非法雇佣外国人或介绍劝说行为违反了出入境管理法,将受到相应的处罚。
- 雇佣外国人时应当确认对方是否持有外国人身份证,还须确认对方是否具备就业资格。
居留时间
外国人居留 :根据居留时间可分为短期居留、长期居留、永久居留。
- 短期居留 : 居留时间为90天以下
- 长期居留 : 居留时间为91天以上
- 永久居留 : 居留时间不限。
指引语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自入境之日起的90天内,必须办理外国人登记和国内居住地申报。
居留延期
居留期延长许可程序
何谓居留期延长?
- 超过了许可的居留时间,却还想继续在韩国居留的外国人必须获得居留期延长许可。
- 申请居留期延长许可的时间
- 申请居留期延长的外国人必须在居留期满2个月前至居留期满当日之内办理
- 居留期满之后再申请居留期延长许可,将予以罚款。(出入境管理法 第25条)
申请居留期延长许可的方法
- 本人或代理人向居住地所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所需材料(不同的居留身份所应提交的材料不同,请仔细参照),办理申请即可。
- 申请当天,本人必须在韩国国内才可申请。(不可在国外通过信访或委托他人申请)